本公司致力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,以強化董事會之職能、並尊重利害關係人之權益、藉以提升資訊透明度,現已分別於2011年、2017年、2022年及2025年成立薪酬委員會、審計委員會、永續發展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。

審計委員會

為健全組織價值及強化監督管理機能,落實財務審查和控管,以幫助公司實現策略目標,鑒此,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依法令規定,遴選具財務與豐厚經驗之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成員共計有四位。

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: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、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;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、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、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、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、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、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、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、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等。

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,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。

薪酬委員會

本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對董事會負責,且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:
一、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二、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三、薪酬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。

永續發展委員會

為實踐企業公民社會責任,接軌國際趨勢,積極回應利害關係人對於環境、社會及公司治理等各面向議題,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,本公司於2022年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,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,另兩席由獨立董事組成,成員共計三位。

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職權:
一、制定永續發展政策、制度或相關規範。
二、推動永續發展相關事項。
三、其他經董事會決議有關永續發展議題需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。

永續發展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會議一次,並得視需要時另行召開會議。

永續發展實務守則

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

提名委員會

提名委員會旨在健全董事會組成、強化監督功能與提升治理效能。該委員會承董事會授權,應本於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,忠實履行下列職責,並將其建議提交董事會決議:
一、制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及獨立性等標準,審核及提名董事(含獨立董事)與高階經理人候選人。
二、檢視董事會、委員會及高階經理人績效評估。
三、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。
四、.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規則並定期檢視其適用性。

各委員會成員

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
鄭斯聰
(董事長)
紀凱峰
(獨立董事)
陳世洋
(獨立董事)
林鴻達
(獨立董事)

本公司致力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,以強化董事會之職能、並尊重利害關係人之權益、藉以提升資訊透明度,現已分別於2011年、2017年、2022年及2025年成立薪酬委員會、審計委員會、永續發展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。

審計委員會

為健全組織價值及強化監督管理機能,落實財務審查和控管,以幫助公司實現策略目標,鑒此,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依法令規定,遴選具財務與豐厚經驗之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成員共計有四位。

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: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、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;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、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、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、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、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、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、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、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等。

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,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。

薪酬委員會

本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對董事會負責,且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:
一、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二、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三、薪酬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。

永續發展委員會

為實踐企業公民社會責任,接軌國際趨勢,積極回應利害關係人對於環境、社會及公司治理等各面向議題,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,本公司於2022年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,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,另兩席由獨立董事組成,成員共計三位。

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職權:
一、制定永續發展政策、制度或相關規範。
二、推動永續發展相關事項。
三、其他經董事會決議有關永續發展議題需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。

永續發展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會議一次,並得視需要時另行召開會議。

永續發展實務守則

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

提名委員會

提名委員會旨在健全董事會組成、強化監督功能與提升治理效能。該委員會承董事會授權,應本於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,忠實履行下列職責,並將其建議提交董事會決議:
一、制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及獨立性等標準,審核及提名董事(含獨立董事)與高階經理人候選人。
二、檢視董事會、委員會及高階經理人績效評估。
三、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。
四、.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規則並定期檢視其適用性。

各委員會成員

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 
鄭斯聰
(董事長)
 
紀凱峰
(獨立董事)
 
陳世洋
(獨立董事)
 
林鴻達
(獨立董事)